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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

上机流程

上机流程

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用户上机流程

流程:初始接洽→试用→正式上机申请→签订协议或合同→正式上机→继续用机评估(→资源调整)→结束上机
初始接洽    用户上机前所有的前期接洽工作均只需和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相应应用领域的项目经理联系。这些员工均在各领域有三年以上的高性能计算应用经验,熟悉该专业领域的理论体系,精通超级计算机架构、系统技术和并行计算技术。

试用    在初始接洽后,用户可申请试用。主要目的是使用户熟悉应用环境和了解特定应用与高性能计算机的匹配性,决定正式使用时要申请的资源规模。此阶段不为强制必经阶段。
用户按系统填写相应《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用户试用上机申请表》,由项目经理负责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内部审批程序,落实所需各项资源。
用户上机前应阅读、签署《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用户上机须知》。该责任书对用户使用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资源的主要应知事项做出了全面约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保障中心服务设施的可用率,以便为所有用户提供最优质服务。
用户试用过程中,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的应用工程师、并行软件工程师、系统工程师和网络工程师将根据需要为用户提供一定技术支持,但一般不进行大规模的软件并行化、移植和开发,此工作一般放于正式上机阶段进行。
     试用阶段的补充注意事项:
     1)试用阶段的用户远程账号应是每一天的有限时间段,在用户试用阶段结束后暂时封闭,若用户转至正式用户,则重新启用;
     2)除使用许可证和结点绑定的商业软件的用户的作业提交至工作队列,其他所有试用用户的作业只能提交至调试队列;
     3)源码级试用用户在系统上的总机时不应超过一万个CPU小时,并发同时计算使用的总CPU数不超过16,总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商业软件试用用户在系统上的总资源量不应超过一千个CPU小时,并发同时计算使用的总CPU数不超过8,总期限不超过七天。以上均以资源管理软件LSF实际统计为准;
     用户试用完毕后,应提交《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用户上机试用报告》,应包括描述上机过程、与系统有关的问题及解决过程、对计算机系统性能的评价、建议、取得的成果(含文字、图片和动画)或说明已向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提交的成果材料情况。

上机申请和专家评审    试用完毕后若用户希望正式上机,则用户提交上机申请书,由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委托专家委员会评审。详见《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上机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将以专家评审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最终确定用户的上机资格和能够使用的资源规模。

签订协议或合同    项目经理和用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资源规模,以及用户所需的技术服务内容,和用户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项目经理为用户落实各项资源。

正式上机    用户正式上机前应阅读、签署《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用户上机须知》(若该用户已经过试用阶段则无需再次签署)。在项目经理组织的团队的支持下,用户开始正式上机,正式上机过程中根据协议或合同,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的应用工程师、并行软件工程师、系统工程师和网络工程师将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开发和咨询服务,项目经理全程为用户提供服务。
   用户上机过程中可随时通过LSF查看作业运行和资源使用情况。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每月向用户寄发资源使用账单,并将原始记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用户。用户应珍惜所分配的计算资源,并保持较高的利用率。

继续用机评估    每一个上机项目按照《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上机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的规定、待累计使用机时数达到规定值后接受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专家委员会的继续用机评估。以确定该项目是否继续获得上机资格、原定的计算资源规模是否需做调整。

(资源调整)    用户上机期间若需对资源进行调整,提出申请后由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暂时批准后进行调整,正式调整将在继续用机评估时提出申请、并由专家委员会评估。各项资源调整应不能与所签协议/合同相矛盾。

结束上机    根据合同或上机协议规定的时间期限,用户完成预定的上机任务并确认暂无延续项目后,则进入结束上机程序,用户向项目经理移交各种资源
      用户向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提交《上机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对上机过程整体情况的描述、取得的成果总体情况以及自最近一次年中/年终评审后至今取得的项目成果(论文、获奖证明的复印件)的详细资料、对机器的评价和建议、对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服务的建议。本报告是同一个用户后续新项目用机的审批必备材料之一。
      用户若有新项目上机,则视用户实际需求从“试用”或“上机申请”阶段重新开始新项目的上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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